通告
天津航空為涉及長春進出港國內航班辦理免費退改服務的通知
2021-01-18 15:51:58
尊敬的旅客:
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據長春防疫政策,經研究決定,特下發2021年1月17日(含)前已購天津航空涉及長春進出港國內航班票務處理規定的通知,具體內容如下:
1、適用條件
1.1、適用范圍:在2021年1月17日(含)之前已購買且乘機日期為2021年1月11日(含)至2021年2月7日(含)的國內客票。
1.2、適用航班:由天津航空實際承運的涉及長春進出港國內航班(含經停長春航班)和天津航空為市場方的涉及長春進出港代碼共享航班(含經停長春航班)。
1.3、適用票證:826國內票證以及使用非826票證互售的GS國內航班客票。
2、客票處理規定:
2.1、客票有效期內退票
2.1.1在航班起飛前已取消訂座的客票,可至原購票地辦理免費退票業務,不收取退票費。
2.1.2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訂座的客票,依據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退票業務。
2.2、客票有效期內變更航班
2.2.1在航班起飛前已取消訂座的客票,可免費變更至2021年3月27日(含)之前,同航線、同服務等級航班一次(如涉及跨服務等級變更,可免收變更手續費,但需補齊票款差額);如旅客再次提出變更及退票申請,需在客票有效期內依據變更后的客票使用條件辦理。
⑴ 我司各直屬售票處、呼叫中心所銷售的客票、可至原購票地辦理;
⑵ 官網、代理人所銷售的客票,可至我司各直屬售票處、呼叫中心辦理。
2.2.2 航班起飛前未取消訂座的客票,依據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變更業務。
2.3客票有效期內簽轉: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。
2.4已辦理完退票、變更業務的客票,一律不再返還已收取的退票/變更手續費和票款差價。
2.5同一或連續票號的均為天航實際承運的聯程航班,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費退改的適用條件,其他航段同時辦理退票或變更,可按本文規定免費辦理。
天津航空有限制責任公司
2021年1月18日